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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諾士佛臺命案 洋教師囚10年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fundownyo掛神    時間: 23-8-2011 2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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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┼明月新星↗    時間: 24-8-2011 01:08
法庭其實係一個比機會人改過既地方
之所以判10年,係法官希望個男人會改過自新   唔通下下殺左人都要判廿幾30年咩
人都死左啦  最緊要既係個犯人會改過  明白自己既錯
況且佢都係29,30出頭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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